法律

伪证罪属于哪里管辖

  一、伪证罪属于哪里管辖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犯罪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被告人居住地: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以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怎么认定伪证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