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条件

  一、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条件

  1、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是什么

  1、如果这些设备确系公司为了管理统一安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向员工明确、明示告知,保证员工知情权。

  2、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视听系统,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因监控获得的视频资料作为公司内部管理资料,单位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