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等期间能否探视

  一、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等期间能否探视

  1、可以探视。具体的规定如下:

  (1)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期间,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安排。

  (2)该外国人拒绝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探视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

  二、行政拘留探视时间是多久

  1、拘留探视的证件准备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2、行政拘留探视时间与次数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3、拘留探视的其他相关规定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