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诈骗罪的要件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的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其一,虚构事实,即行为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无中生有”地诱使他人上当受骗。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