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固定资产

  一、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固定资产

  1、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取得的账务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等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

  (1)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3)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4)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5)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6)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出包工程

  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