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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撤销呢

  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撤销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据此,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一方不能反悔。如果对方不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你还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另外,该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一年内起诉;2、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导致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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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