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分割费由谁负责

  一、财产分割费由谁负责

  夫妻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费的承担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费以财产价值为计算标准,只有财产总额超过20万时才需支付财产分割费,具体金额为财产总额的0.5%。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