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将如何执行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将如何执行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根据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男女平等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分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五种情况: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