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吗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吗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证明转移财产是可以的,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前转移的财产的行为无效。

  银行卡存入、划出(支出)及余额等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依据:

  1、余额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进行分割;

  2、对已合理、合法使用、划出、支出的金额及款项,不能“作帐”或“累计”进行“清帐”“算旧帐”和“分割”;

  3、对重大开支或处分,一方单方擅自处分或转移财产的,应认定该处分或转移无效。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