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如何分割法律问题分析

  一、在结婚前,一方全部出资资购买的房产,如果离婚,这如何分割呢?

  请看案例一。2001年张某(男方)曾经是某外企工作的白领,收入颇丰,在婚前自己一次性付全款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后来他与陈某(女方)喜结良缘,共同生活了5年,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但就房产问题没有达到一致意见,双方诉讼至法院,后法院认定此房产是男方张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进行分割,对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

  说明: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同时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这样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我国以前曾有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个人的财产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转化为共同财产,但这样的规定目前已经废止,这样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况已经不会产生的。因此无论本案中张某夫妻共同生活多长时间,张某在2001年个人购买的房产仍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有些老年人再婚时其实也涉及类似法律问题,如有的老年人在丧偶后要再婚,但又顾虑自己的房产会因双方生活一段时间后变成双方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再面临分割,其实按前面讲的法律原则,这一情况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