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用违约掉期

  信用违约掉期也成信用违约互换。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主要指债券主体无法偿付),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由于信用违约互换产品定义简单、容易实现标准化,交易简洁,自90年代以来,该金融产品在国外发达金融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

  对于投资者,规避信用风险的方法一种是根据信用评级直接要求信用利差,另一种就是购买诸如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衍生品。如果投资组合中企业债券发债体较多、行业分布集中度低,则直接要求每只债券一定信用利差即可有效降低组合整体信用风险损失;但如果组合中企业债券数目不多、行业集中度高,不能有效分散信用风险,购买信用违约互换即成为更现实的做法,产生与通过分散资产来降低组合风险的同等作用。

  由于在购买信用违约互换后,投资者持有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理论上降低为零,我们可以因此认为企业债券收益(y)、信用违约互换点差(s)和无风险利率(r)存在等式关系s=y-r。在具体交易中,国债收益率以及利率互换(swaprate)收益率都可用作无风险利率,而交易商对具体企业债券市场报价则简单表述为在同期限无风险利率基础上加上信用违约互换点差水平。

  信用违约期权与信用违约互换的区别

  信用违约期权与信用违约互换的区别并不大,因为在信用事件发生后,期权的购买方总会执行期权以获得补偿。不同的是,在信用违约互换中存在相当于名义贷款本金转移的问题,即信用保险买方可以以贷款本金为基数按双方商定的基点支付费用,而信用违约期权不存在这个问题。另外,在支付方式上,信用违约互换是在合约有效期内,定期的多次支付,而信用违约期权为一次性的支付期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