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撤销监护人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1、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监护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监护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3、应当尊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4、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帮助被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