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婚生子女认领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认领的概念是什么

  1、非婚生子女认领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为,包括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

  2、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强制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以充分的证据诉至法院,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的血缘关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是什么概念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