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暴力讨债打人多起是否能立案

  一、民法典中暴力讨债打人多起是否能立案

  多次通过打人等暴力手段追讨债务的,如果造成债务人轻伤以上伤情,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借款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1、有效,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

  (1)借款人死亡,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清偿债务,实际情况中,不一定能够立即收回欠款,关健是落实债务人。

  (2)法院只会对向其申请债权的债主负责;不同债主之间先看借款合同的相当细节,是否有优先偿还的条款。

  (3)民间借贷可以考虑通货膨胀/紧缩因素,但很少有人会考虑到这方面,不过,只要借款合同中有约定就可以。

  2、借条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2)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该借条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4)第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