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向谁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向谁讨债

  1、债权人代不到债务人的,可以向发下人员追讨债务:

  (1)、如果债务人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但要区别担保的类型,例如,连带保证的,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2)、如果宣告债务人失踪的,可以向债务人财产的代管人追讨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