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常见问题:

  (1)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

  (5)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常见问题:

  (1)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不一致等。

  (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二、实质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的常见问题

  (1)不具备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且未经法人授权;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3)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

  (4)连续两年未年检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

  (5)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不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建筑承包资质共四级,只能承包与其级别相符的工程,通信类、供电类还要经过特定审批)

  相关知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常见问题

  (1)引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如:“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

  (2)约定一方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没有明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严重违约。

  (3)约定了构成违约的条件,但没有相应明确违约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

  (4)约定的检验、考核周期过短,实际不可能做到。

  (5)标的条款缺少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等信息。

  (6)未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约定,造成权利义务不明确。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