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豁免权是什么

  一、刑事豁免权是什么

  1、刑事豁免权主要指的在刑事诉讼的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享受部分法律上的特殊权利,刑事豁免权是国家为了特殊人群的工作需要而设置的,但是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所以即使是享有刑事豁免权的当事人也不可以无视法律,犯了罪的一样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二、什么人拥有刑事豁免权

  1、外交人员享有刑事豁免权。

  2、外交豁免权适用于任何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也包括其有限的眷属在内,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未有婚姻之女儿。

  三、刑事豁免权的特征是什么

  1、刑事豁免权是职业特权,刑事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

  2、刑事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刑事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其不得援引该特权而免于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犯诸如诽谤、伪证、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该特权而予以责任豁免,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3、刑事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刑事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从而实现刑诉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之根本任务。因而,除非当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辩护律师不得主动放弃该权利。同时,该权利放弃如果导致其它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即使该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也不得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