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如何解除

  一、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如何解除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约定经济补偿数额并不是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形,要解除竞业限制的,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补偿后解除,用人单位超三个月不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建议在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