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方何时不能起诉离婚

  男方何时不能起诉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项规定是对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特别规定,它在一定条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请求权。

  对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康复,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保育。在上述期间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不仅出于事实上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法律不仅要保护胎儿和婴儿,同时也要保护妇女。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正当利益,法律禁止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请求是完全必要的。这条规定限制的主体是男方,而不是女方;限制的是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并不涉及到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实体性问题。也就是说,只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暂时性的限制,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再适用此规定。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一般是指比该条特别保护利益更为重要的利益需要关注的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案例是非常少的,哪些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由人民法院认定。

  法律还规定了该条的另一种例外情形,即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其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此时,不应加以限制,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予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证明原被告符合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4、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