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量刑幅度

  一、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量刑幅度

  1、对犯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规定处罚。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销售、购买警用装备,或者有权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无权购买者销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

  2、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

  3、警棍五十根以上;

  4、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

  5、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

  6、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

  7、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