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亲哪些情形可以抚养子女

  一、父亲哪些情形可以抚养子女

  1、父亲可以抚养子女的情形发下: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8周岁子女,愿意跟男方生活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二、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