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数额是怎样规定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数额是怎样规定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