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父母能否拒绝抚养子女的孩子

  一、民法典中父母能否拒绝抚养子女的孩子

  按我国法律规定,在孩子的父母有监护能力且未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无抚养孙子的义务,但是一旦爷爷奶奶成为孙子的法定监护人了,那按照相关法律就有一定的抚养义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抚养义务的确立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