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同犯罪一个人没去算吗

  一、共同犯罪一个人没去算吗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人没有参与犯罪,只有一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受胁迫而实施犯罪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首先,被认定为胁从犯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本人没有犯罪的故意,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如常见的暴露隐私,以家人要挟等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参加到犯罪活动中的,可以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由于胁从犯的处罚相对来说是较轻的,一些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会以自己是受胁迫的来为自己开脱,其实并不能单从口说来判断的。胁从犯的认定必须是主观上不愿意,不过实际却参加到共同犯罪中,而且,虽然参与到共同犯罪中,但犯罪行为是比较消极,不具有主动性。

  其次,行为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不能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此时行为人实施犯罪已经是由被动到主动;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直接认定为胁从犯,要具体分析行为人的识别能力,对结果是否能预料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