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与的效力是如何的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何的

  在可以确认债权转让真实性的情况下,受让人债权转让通知有法律效力。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产生效力:

  (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让与通知。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对债权让与的生效采用通知主义,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让与才对其发生效力;明确规定债权让与通知的义务主体是债权让与人(原债权人),是考虑到债务人作为履行义务一方,与让与人之间签订合同是建立在充分了解并信任让与人基础之上的,而债务人对受让人之情形毫不知情,受让人冒然通知实为不妥。

  因此,债权让与人负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事实之义务,否则,该债权让与行为对债务人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如此规定让与人通知表明我国更侧重于保护流转安全,虽然付出了一些效率上的代价也是为了最终避免纠纷的发生。但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由于让与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损害受让人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