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缓刑期间有选举权吗

  一、在缓刑期间有没有选举权

  1、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怎么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