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绑架罪是否可以判死缓

  一、绑架罪是否可以判死缓

  1、绑架罪可以判死缓。如果行为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构成条件是哪些

  1、绑架罪的客观要件: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提出索要财物或重大不法要求。

  2、一般认为,扣押人质,索取微不足道的财物或者其他轻微不法要求的,不宜认定为绑架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4、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需要具有利用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包括单位乃至国家)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