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房产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房产条件是什么

  1、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先应该带上老人的身份证件,到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给老人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且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

  (二)、然后携带相关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而继承权公证又分为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除了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常规资料外,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由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所以提交的遗嘱最好是已公证过的遗嘱),且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如果老人只有一个子女,提交材料无误后则可办理,若老人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还需要子女之间互相商议,让其他人声明已放弃继承房产。

  (三)、继承公证办理完成之后,则到房产所归属的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

  (四)、然后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文件材料,办理房产产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