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变更登记后再变回是否收费

  一、股权变更登记后再变回是否收费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受让原先转让的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不管是变更几次,只要是变更的都需要收费,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二、股权转让变更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