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是有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6、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9、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