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股权无偿转让能否撤销

  债务人无偿转让股权,债权人在一定的前置条件下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股份转让协议。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公司转让股权规定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这些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