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夜班是否应该缩短工作时间

  夜班是否应该缩短工作时间

  安排夜班工作是属于违反生物钟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适当缩短夜班工作时间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职工并经职工同意。如果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法定可以要求职工超时加班的四种情况是:

  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故障抢修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设备检修

  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

  国防等紧急任务

  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