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须知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须知有哪些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