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章程如何确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一、公司章程如何确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章程制定时可自由约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如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于某年某月某日和某年某月某日召开”;或者也可以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某个月内召开”等。

  临时会议,是指定期会议以外的必要时候,由于发生法定事由或者根据法定人员、机构的提议而召开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可以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相关知识:股东大会的性质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可以看出在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会有临时会议和定期会议之分,希望大家能有清楚的了解。对于股东大会的相关常识问题,也是在公司运营中很重要的一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