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临时股东会作为公司股东会常会的补充,只有经特定的主体提出才能召开。

  1、谁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法律规定,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主体有三类: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如何发送召集通知?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发送也是有讲究的。实践中一些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使通过申-通、圆-通、中-通、顺-丰等快递公司寄送召集通知的。对于这类召集通知如果股东均表示同意,不提出反对意见,应该认定为有效通知。但如果个别股东提出异议,如何进行法律评判就会应发争议。

  3、怎么选择开会的地址?

  临时股东会的开会地点,最好选择公司住所地,一般不要选择公司住所地以外的城市召开。实践中,有**公司的股东会选择在上海召开临时股东会,一些股东就认为股东会召集地点选在外地是为了恶意排挤他们参加会议,故意制造他们出席会议成本等,并因此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