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入职协议书可否顶替合同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是,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是可以作为依据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视为成立事实合同。

  3、劳动合同法规定: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是一种工作岗位的招聘意向协议,对你来说也可以说是你与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协议,这个协议的目的是单位和你在协议上约定你必须去他那里上岗就职,你去后单位也必须接纳你的加入,不得拒绝。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它待遇等问题协商一致后订立的合同。应该来说,入职前签定的协议只要你到用人单位报到,就说明你对该协议的义务履行完毕,协议自然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有权拒签合同另谋生路,用人单位也有权另选高人。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对于你提出的“入职协议书可否顶替合同”问题,入职协议书是不能用来顶替合同的,入职协议书是自己的一种求职的意向,在正式入职的时候,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所以说最终还是以劳动合同的内容来决定的。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