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一、拆迁安置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1、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后,及时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前转让的方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

  3、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