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法律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第十条: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执行最低补偿标准的被征收人,可在政府指定地段购买5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安置房,50平方米以内的房款以房屋征收补偿费抵冲,不足部分由征收申请人支付;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超面积价格购买,由被征收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