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律师忠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