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中国离婚率攀升引关注,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婚姻家庭纠纷资讯回放:

  日前,民政部印发《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224.7万对,比上年下降6.3%。2015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4%,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

  2015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84.1万对,比上年增长5.6%,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14.9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9.3万对。粗离婚率为2.8‰,比上年增加0.1个千分点。

  据媒体报道,从2002年开始,中国的离婚率就一路走高。2002年,中国粗离婚率仅有0.90‰,2003年达到1.05‰,到2010年突破2‰。当前数据显示,2015年粗离婚率为2.8‰,这也是2002年的3倍多。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咨询: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与小孩抚养达成协议后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

  第二种方式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就离婚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以下简要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如发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符合以上情况的时候法院会准许诉讼双方当事人离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可以离婚的情况,但是并不完全,也就是说并不是只有这几种情况才可以离婚,根据法律精神与我们处理离婚案件中实际经验可以知道,只要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以离婚,比如对方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性无能、同性恋、无生育能力患有不能结婚的疾病且无法治愈的等等。

  在实际处理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不具备恢复的可能,但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还是失败了,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进行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法院才准予离婚。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很多当事人无法准确把握“感情确已破裂”与“我能够证明感却确已破裂”,能去法院起诉就说明夫妻一方或者两方对这段婚姻已经不再留恋,但是法官并不一定会这么认为,法官要看的是证据,要看的是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所以建议当事人在请了律师的情况下认真和律师沟通,主动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