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应该如何解决

  夫妻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应该如何解决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何补办结婚证

  1、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补办结婚证所需人数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3、补办须持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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