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打伤违建举报人应该承担全责吗

  一、打伤违建举报人应该承担全责吗

  1、违法建筑被他人举报后,打伤违建举报人的,由打人者承担全部责任,责任承担的类型如下:

  (1)打人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举报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一般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3)如果打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对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1、调查取证:土地征收部门依法对非法违章建筑进行性质认定,在认定过程中应该仔细调查违建房屋及其所有人的基本情况,实时记录保存完好的执法影像资料,在与违建房屋所有人谈话时也要全部如实进行笔录;

  2、认定房屋建筑的性质:城乡规划部门在完成对房屋建筑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可以根据我国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例,对涉案的房屋建筑作出性质认定;

  3、发布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如果房屋建筑被认定为并没有违反城乡建设规划,只是没有在建筑时申请办理有关的建筑审批,则通过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非法违建房屋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于一定的罚款金额,责令在限期内补办法律要求的所有的建筑许可手续;如果被认定为严重危害了所在地的整体风貌,不符合城乡的整体规划,将会对这类违章建筑所有人发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若当事人逾期仍不肯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则安排专业人员实施强制拆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