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打架轻伤能否撤销案件

  一、打架轻伤能否撤销案件

  1、打架轻伤不可以撤销案件。打架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3)被害人自愿和解。考虑到目前司法公信力偏低,任何对公职人员的宽恕都可能会引起公众的猜忌,因此,对于渎职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