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作为军人应如何正确行使婚姻法中所谓的一票否决权

  一、军人如何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1、与现役军人诉讼离婚的,军人离婚有一票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2、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3、非军人一方单方要求离婚,须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程序方面对军人的离婚没有做出特殊的要求,所以跟普通人离婚的程序一样。

  二、军婚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淮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