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一、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1、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衣、食、住、行的保障。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除此之外还有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会丧失继承权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原则上不会丧失继承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