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一、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1、“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且并未或保修期,可以联系方式质检站。同时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保修期已经届满,可以联系物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还你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然,对于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