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商品房退房时能否要回定金

  1、按照合同约定,定金是可不能退回的。因为定金具有惩罚性质,是对违约者的一种惩罚。双方签订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去履行。若因买方而导致退房,即买房违约在先,需要对买方进行一定惩罚,所以定金不能退回。因此,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买房者违约在先(如按合同的约定不交纳房款、不办理手续等),卖房者手中的定金可不退还。

  2、同样,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退房,可以要求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