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胎儿出生是死胎,对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应该如何解决

  一、胎儿出生是死胎,对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应该如何解决

  1、(1)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权纠纷如何诉讼

  1、确定继承权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2、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继承权纠纷举证

  继承权纠纷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的原告实施了该行为负举证责任。在原告有情节严重的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得到证明后,如果原告主张他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的宽恕,他就应当对上述事实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