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继承遗产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没有继承遗产是否要承担责任

  如果从债权债务关系,没有继承遗产是不用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但被继承人还有其它义务的。例如抚养配偶、父母。作为被继承人的有独立经济能力子女还有义务承担依旧存在其父/母的义务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还在诉讼过程中,虽然不承担遗产,但理应配合诉讼继续进行

  二、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一)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对于逝者所遗留下的责任,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主要看是什么责任。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那么对于逝者的债务责任可以不用承担,但是不管是否继承,继承人对于逝者的其他抚养赡养义务都是应该承担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准备的资料,如您还有疑惑,欢迎在线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