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指定遗产继承人,如何公证

  一、如何指定遗产继承人

  继承权人的指定,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来指定。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如何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